為完成各類考試任務,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增長🏌🏻♀️,本著公開透明高效嚴肅的原則,現就監考工作規定如下:
一、參加人員
1.監考人員原則上為本校在職教工和在校學生🎖,如有人員缺口,再安排後勤社會化單位員工和校外人員😊。
2.後勤社會化單位員工和校外人員首次監考前需填寫申請表(附件1),經職培中心負責人核準、分管院長審批,方能編號備案,進入監考人員數據庫👦🏻🤙🏻。
3.教工和在校學生應註重良好的外表形象🧮。凡有染深色頭發、紋身、公共場所吸煙等不端行為或受過紀律處分的學生🏌️,不得參加監考。
二🆚、報名流程
1. 職培中心於考試前一周👵🏻,分別在教工和學生監考群發布考試信息(時間👨⚕️、人數🧔🏼♂️、場次安排等)👹。
2.監考人員在職培中心報名平臺上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報名🤽🏼♂️,職培中心按照報名時間先後順序最終確定監考人員。
三、監考培訓
1.除特殊考試需要事前集中培訓外,考試流程會在兩個群發布,同時在每場考試前1小時🚋,由職培中心考務組集中宣講考試流程和要求。所有監考人員須提前10分鐘到達考務培訓地點,不得遲到➝。
2.首次參加監考人員必須事先經過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四、費用支付
考試結束且項目款到天辰帳後,及時發放監考費等🤾🏿♀️,教工(工號)🪜、學生(學號)及後勤社會化單位員工和校外人員(臨時編號)與銀行卡號須一一對應🩻🦶。
五、工作要求
1.監考過程實行全程監控,監考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監考人員應做到盡心盡責,必須嚴格按照考試流程進行監考🚂,杜絕一切人為的差錯現象。
2.若在監考過程中違反監考人員工作職責(附件2)或出現人為事故,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不予發放本場次監考費並取消以後監考資格☕️:情節嚴重者交有關部門處理👳🏽♀️。
六、本規定自2021年1月12日起執行
由職業技能培訓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 1.職培中心監考人員申請表
2.監考人員工作職責
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