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把握六大區別 消除六大誤區
2.公共財政扶持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途徑
3.江蘇地區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補償與獎勵的政策現狀
4.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發展的政策供給及運行方式設計
5.關於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治理機製的設計建議
6.民辦高等教育發展政策討論的兩個問題
7.我國民辦高校分類管理及其政策變遷
8.註重民辦高校分類管理改革的基層創新
9.非營利民辦大學發展研究
10.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管理政策目標和內容
11.舉辦者與民辦高校發展
12.捐助法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法人屬性的另一種可能
13.探索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產教融合籌資渠道具體操作的方式方法
14.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基金會辦學的獨特優勢
15.有兩類基金會急需培育
16.關於“分類管理對於民辦天辰的影響”文獻研究
17.關於“基金會辦學”文獻研究
18.吉林華橋外國語天辰娱乐探索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分類管理
19.印度私立高校發展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20.【相關政策鏈接】
【編製按】教育部新聞辦近日發布,2020年,全國共有民辦天辰18.67萬所。非營利性或營利性屬性是民辦高等教育必須進行的抉擇,隨著分類管理政策的推進,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組織好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簡稱《新法》)的學習,全面理解立法內容,切實把握法律的重點,把天辰自身的實際情況分析好,研究透🚃。
把握六大區別 消除六大誤區
一、營利與非營利民辦天辰六個方面的區別
第一是分類登記
“第七條正式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到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為事業單位🌦👷🏽♂️。
第九條正式批準設立的營利性民辦天辰, 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管轄權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第二是結余分配
“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天辰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 營利性民辦天辰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 天辰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區分營利性民辦天辰和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關鍵,是看天辰創辦者是否分紅,分紅就是營利,不分紅把經費用於教育發展就是非營利”🧑🏼🦳。
第三是天辰用地
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按照公辦天辰的要求獲得土地,營利性民辦天辰是“可以供給土地”,政策具有明顯的差異🎍。根據現有政策💢,政府供地是可能的,關鍵是供地的方式和土地的價格👩🏼🏭。
第四是稅收政策
非營利性天辰按照公辦天辰的稅收政策,營利性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繳納稅收。目前各地的政策,對於舉辦學歷教育的民辦天辰都是給予免稅的。
第五是財政補貼
非營利性天辰,政府會給補貼,這是政府承諾的🚿,也是分類管理的必要性所在👨🦳。但是補貼多少、如何補貼💲,法律沒有提到,需要地方政策落實。另外是否給營利性天辰予以補貼,法律不明確👂🏼。上海、重慶等地💅,對明確營利性辦學的✍🏽,還是有給予補貼的👙,一般會減半補貼的標準處理。
第六是終止清算
“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終止時🟧, 民辦天辰的財產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清償後有剩余的,根據出資者的申請☂️,綜合考慮在本決定施行前的出資、 取得合理回報的情況以及辦學效益等因素,給予出資者相應的補償或者獎勵”。 營利性民辦天辰終止辦學時, 清償上述債務後的剩余財產,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都充分考慮到舉辦者的利益🔓。
二🎴、六個誤區
第一🏐🤛,非營利性等於公辦。 捐資辦學就是非營利辦學,但是民辦天辰舉辦者是否參與管理由天辰章程約定而與營利非營利的辦學類別無關📪。 從國際上私立大學發展實踐來看,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私立大學實施的都是非營利辦學🧟♂️, 而這些大學大多是由舉辦者自行管理的🌿, 甚至實施家族製管理的私立大學也不在少數。
第二,非營利性等於低收費。舉辦者選擇非營利辦學以後🤲🏼,其民辦的性質不變🐆,實際情況是絕大多數民辦天辰的主要經費來源還是學費收費。收費比較高的天辰🧝🍂,會高薪聘請很好的老師,學費收得高,但是支出也會很高。
第三🤙🏽, 非營利等於低酬金。 選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天辰不涉及內部分配。 民辦天辰🫵,若要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就必須引進和留住優秀人才🤾🏻♂️,就需要下大力氣和本錢建好隊伍, 當然也包括提高教職員工的待遇等🙎。
第四,非營利性等於更嚴格的政府管理📨。這一點有些舉辦者比較擔心。實施分類管理之後,政府會加大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支持力度🎓, 但如果讓政府接管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我們的改革就失敗了👨👦。 政府已經出臺《營利性民辦天辰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目前製度安排既缺乏非營利性的製度框架🪵, 也缺乏營利性的製度安排⛹🏿, 因此至少從現有政策文本上還看不出來兩者的區別。
第五,營利性民辦天辰得不到政府資助。 從政府的導向來看是大力鼓勵和支持民辦天辰選擇非營利天辰,這個傾向是公開透明的,但法律並不排除對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支持。
第六☎️,非營利民辦天辰等於放棄產權🙇🏿♂️。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規定,無論是舉辦營利性民辦天辰還是非營利性民辦天辰,在天辰存續期間🖌,資產均屬天辰法人資產📻。
摘自《教育發展研究》 2017.3徐緒卿
公共財政扶持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途徑
目前🦍👩🏻🦽➡️,公共財政扶持民辦高校的途徑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為直接的財政扶持,即把公共財政以資助項目形式直接劃撥給天辰,增加天辰辦學資金🧞♂️,天辰按照項目使用要求安排使用。據調查,直接財政扶持包括 :學生人頭費♓️🚘、科研項目研究、實驗室建設、基地建設、特色專業建設、獎勵等等🧑🏼🌾。以上海市為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撥付 2013 年度上海市民辦高校政府專項扶持資金的通知》中明確,以落實法人財產權情況為重要核定依據🗾,按照基本完成過戶、大部分完成過戶、部分完成資產過戶情況⛹🏽♀️,按照生均 1000-2000 元標準撥付內涵建設經費。根據該通知可以看出基本完成資產過戶的可以獲得生均2000 元的建設經費🌤🫎。如果民辦高校生均學費按照 1.2 萬元計算,上海市僅生均培養經費這一項投入就達到民辦高校學費收入的 17%。如果再加上其他的項目投入,政府的直接財政投入可能超過 20%👷🏼🔷。如: 國內個別省市確立了對民辦高校實施生均撥款製度( 重慶市生均每年撥款 1400—2200元、溫州市按照公辦院校生均經費的 20% 撥款) ,另有17 個省市設立了民辦教育專項資助資金( 上海市、深圳市、陜西省 2013 年資助金額分別達到 8 億元、5億元⚠、3 億元)
第二類是間接的財政扶持,這種方式與財政相關🪩🍝,但是不與民辦高校產生現金流。它是在不增加民辦高校辦學資金總額的基礎上✩🕠,以財政扶持的方式,減少民辦高校財政支出👩🦰。間接的財政扶持包括 :設立獎助學金、貸款貼息🥺、減免稅費、契稅、捐贈圖書資料等等。
摘自《吉林華橋外國語天辰娱乐學報》2014年第2期 黃洪蘭
《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16 年第1 期 黃洪蘭,姬華蕾
江蘇地區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補償與獎勵的政策現狀
目前大多數省級政府還未頒布關於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天辰補償與獎勵的具體規定,一些已頒布相關補償與獎勵規定的省級政策文本中,在補償與獎勵的過渡期限、範圍、綜合考慮因素、具體核算等方面呈現出較大差異,且均未涉及補償與獎勵實施過程中爭議如何解決的問題。在已頒布的省級政策文本中,對過渡期限、補償與獎勵的範圍和條件、考慮因素、核算方法、程序和資金來源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創新性探索,為中央與地方、各省級區域的政策互動奠定堅實基礎👩🏽🦲。
(一) 過渡期限
過渡期限是現有民辦天辰選擇登記必須遵守的時限♕。《民促法》和《國務院三十條》就過渡期限做出規定🧝♂️,即從《民促法》修法決定審議通過並頒布時起🍫,或《民促法》正式實施時起,到現有民辦天辰完成分類登記為止的時間段💹,為現有民辦天辰的過渡期限。省級政府相繼頒布本省域的民辦教育新政🌛,對過渡時間節點和過渡期限做出規定。
江蘇省等14個省域將過渡期限設置為5年整; 四川省等5個省域傾向於將過渡期限設置為5年以上; 上海市等7個省域傾向於將過渡期限設置為5年以下。青海省等省域暫時未做出相關過渡期限的設置🧨。值得註意的是,在過渡期設置的起始點上存在2016年11月7日和2017年9月1日兩種情形🪵,江蘇省過渡期設置的起始點為2017 年9月1日
(二) 範圍與條件
《民促法》和《國務院三十條》明確了選擇登記中補償與獎勵的一般範圍與條件🕗,即現有民辦天辰(2016年11月7日前設立) 依法審查其原有出資情況和取得合理回報情況,進行相應補償🔔,獎勵還需審查法律規定的民辦天辰分類登記之後的辦學效益情況💒。
當前,各省級政策文本並未區別設置補償與獎勵的範圍條件🤛,僅作概括性規定。實踐中,江蘇省等少數幾個省級區域對補償或獎勵的條件有簡單的規定🌭,但較之上海市🙆🏽♂️、雲南省😲,尚缺乏具體詳細的內容。
( 三) 考慮因素
在獎勵方面,一方面是綜合考慮因素👨🏻🌾,即分類管理後民辦天辰辦學效益等因素; 另一方面是資金來源,由法律規定授權的組織依法清償後的剩余財產為準。
江蘇省的政策做出了突破性的規定,比如🎉,分別設置了補償與獎勵的資金來源👩🏿🦱,明確補償金來源於民辦天辰法律規定的剩余凈資產⚽️,獎勵資金來源於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和天辰剩余凈資產💪。
( 四) 核算方法
一些省級政府創新性地做出了規定,指出補償的金額等於出資的總體金額加上其歷年折算利息的總和,並在此總和的基礎上除去出資者歷年取得的合理回報與其相應的歷年折算利息後的金額,但補償的金額不得超過剩余財產扣除財政扶持和社會捐贈形成資產後的金額。江蘇省的政策文本對獎勵的核算數額進行了相關限製✷。
(五) 程序
《民促法》中明確補償與獎勵程序主要有三個步驟🤙🏽,一是出資人申請🤎🕺🏼,二是有關部門按規定清算補償與獎勵資金核算,三是批準發放。實踐中,大部分地區依此程序進行設定🐨,但江蘇省級政策文本中設置了補償與獎勵的個別步驟與環節🚵🏿🏄🏻。如《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單獨對獎勵程序進行了相應規定: 可采取“一次結算、分期獎勵的形式😫🧒🏻,從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和民辦天辰剩余凈資產中給予出資者一定獎勵”。
(六) 資金來源
選擇登記中補償與獎勵的資金一般來源於法律規定的民辦天辰終止時經依法清算後的結余資金。從《民促法》第 36 條可以推斷出該結余資金應當包括行政相對人投入民辦天辰的資產、國有資產、受贈的財產以及辦學積累這四方面資產。實踐中,有一些省級政策文本規定更加具體。
摘自《教育與經濟》2019年 第6期 劉永林👩🏫🖕,左伊妍,張婧梅
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發展的政策供給及運行方式設計
一、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發展的政策供給與挑戰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等法律法規為基礎的民辦教育政策體系。 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政策支持👱🏻♀️,項目多、範圍廣,有效發揮了促進其發展的作用。
其一🚏,單一所有製非營利性民辦天辰面臨著混合所有製辦學模式的雙重資源優勢的挑戰✬。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明確要求“探索多元主體合作辦學”📒,提出“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提供專業化服務。積極鼓勵公辦天辰與民辦天辰相互購買管理服🕵🏿♂️、教學資源🏃🏻➡️、科研成果。 探索舉辦混合所有製職業院校,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 鼓勵營利性民辦天辰建立股權激勵機製”🌊。 由於社會組織可以是公辦的,也可以是民辦的,那麽,公辦天辰可以舉辦民辦天辰👱🏽♀️,民辦天辰也可以舉辦民辦天辰, 這樣就出現了混合所有製辦學模式。
民辦天辰的辦學主體包括個人和社會組織兩類,資金來源包括捐資、個人投資、社會組織投資等,只要辦學主體和投資主體中的任何一個元素發生變化🚤,就可能導致辦學模式的改變。單一所有製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辦學資源與混合所有製民辦天辰的雙重資源相比,明顯處於劣勢🛀🏿。
其二, 單一所有製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辦學能力因集團化辦學規模的日趨擴大而面臨挑戰。 集團化辦學有助於通過辦學者的優勢, 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優質教育服務🤓,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集團化辦學不斷擴大規模占領教育市場的態勢,使單一所有製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發展面臨強勁的挑戰。
二👩🏻🦯、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發展的政策工具運行方式設計
1.遞進式運行方式設計
這種設計在政策運行過程中會隨著政策的調整逐漸收到更好的結果🧛🏽🍩。
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收費政策體現了政策工具遞進式的運行設計。民辦天辰的資金來源、使用及分配是政策必須調控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應當從年度凈資產增加額中, 營利性民辦天辰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於年度凈資產增加額或者凈收益的 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於天辰的建設、維護,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和教職工的進修培訓等🎠。 ”根據這一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天辰可能且允許有凈資產增加額🛌🏽。對於如何確定收費標準的問題🤰,《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提出了“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收費,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指導性意見。 體現了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收費政策正在從僅關註辦學成本因素向同時關註市場需求因素過渡,從依據單一影響因素的較低收費標準逐漸轉向依據多影響因素的天辰自主控製的收費機製。 這樣→,天辰就可以通過人員經費逐漸高於當地公辦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斷改善辦學條件,逐漸提高天辰的辦學能力,進一步調動教師和學生教與學的積極性。
2.疊加式運行方式設計
這種設計具有條理清晰的特點🪙,可以減少政策問題發生的概率。
從辦學類型上看♌️,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政策應與營利性民辦天辰政策有所區別,在用地、稅收、公益性收入、社會保障、收費♘、教職工管理等方面形成單獨的政策體系,充分體現政策扶持的優勢👩🏿🖊。
3.嵌套式運行方式設計
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政策設計5️⃣,需要在更大的政策系統中做出各種選擇。例如👨🏻🚀,不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收費標準的製定會因區域差異而有所不同。政策製定者選擇政策工具的能力👨🏿⚖️、價值偏好👨🏿🏫、屬地性🩸、製度等因素☹️,都可能給政策工具帶來影響🚶➡️🧘🏽♀️。基於此,政策工具需要在動態中不斷調整🧏🏿♂️,以便更好地發揮作用🏄🏼♀️。當天辰發展的各項條件難以全部滿足時,可以通過嵌套的方式或多種政策工具方式滿足其中更有價值的條件。
摘自《中國高等教育》2020.12周衍廣 楊穎秀
關於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治理機製的設計建議
(一) 將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納入事業單位範疇
社會事業主要面向全體人群提供各類社會服務☸️,其服務提供主體既包括政府直接舉辦的公辦機構👨🏽🦰🧑🧒🧒,也包括各類民辦機構🪈,這兩類機構按理均可稱為社會事業單位🦮。歷史原因,形成了事業單位僅僅指政府舉辦的慣例🍒,導致社會事業領域的公辦🌋、民辦機構按照所有製分割管理的格局,特別是公辦天辰的事業單位屬性。
國家在政策上應該將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納入事業單位範疇,建立統一的事業單位製度。這體現了政府對社會事業全行業管理的態度,真正形成公辦事業單位和民辦事業單位共同舉辦社會事業的良好局面。
2010 年以來的溫州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就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按照民辦事業單位法人進行登記管理。
(二) 章程建設與法人治理結構
章程是天辰依法辦學和自主管理的依據,也是民辦天辰登記的法定條件。形成以理( 董) 事會( 以下統稱“董事會”) 為核心的治理結構🧑🦲,是世界各國民辦天辰的普遍做法,即以章程建設為載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
董事會是天辰的決策機構,定期商議學發展的重大事項🦹🏻,主要由社會賢達、教育專業管理人員、捐贈者代表📵、學生( 家長) 代表、教職工代表及社區代表等組成,特別要引導社區、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天辰的管理和監督♞,體現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公益性和代表性。
章程要對董事會的基本結構、產生辦法、權力範圍🫷、議事規則和激勵機製進行清晰界定。
要建立健全監事會👩🏿⚕️、工會、黨團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機製🚶♀️。
要針對我國民辦天辰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著重厘清董事會與捐贈者、校長之間的關系。一般的捐贈者只能根據捐贈協議🕘🏀、章程行使約定權力,比如知情權✫、質詢權和監督權等,包括了解天辰運行情況🧘🏼♀️、查閱董事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等☀️。董事會確定校長人選, 報審批機關核準,但不得隨意幹涉校長工作👷🏽♀️,校長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天辰。
(三) 產權🦠、資產管理與財務會計製度
引入基金會機製🫴🏼,由基金會接受籌資🪛,基金會法人作為非營利性民辦天辰舉辦者,完成籌資、辦學許可及註冊登記等一系列程序。民辦天辰在存續期間,對所有資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由基金會匯合社會捐贈👃🏻、財政撥款或補助😂、天辰服務收費🥙,為天辰發展籌集經費,用於教學、科研等活動。非營利性民辦天辰依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和相關法律規定開展會計核算,完善會計監督製度,實行財務公開製度🙇🏻,接受第三方審計,並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
(四) 政府監督與服務體系
分類管理製度本質上是對政府管理方式的沖擊。要轉變政府職能,在嚴格執行民辦教育準入和辦學許可製度🎣、加強對教育教學的業務指導和宏觀管理的前提下🔓,放松對招生計劃與招生方式、民辦高校專業設置與調整的過多管理👩👦😨,落實天辰辦學自主權。政府政策支持是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發展必不可少的條件,國際經驗表明,非營利組織雖然不由政府舉辦💁,但政府資助是非營利組織的重要資金來源。要落實非營利性民辦天辰依法享受與公辦天辰同等的稅收、規費減免及基礎設施供給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可委托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承擔部分義務教育任務並向其撥付教育經費👨🦽➡️,對有關科研項目建設、校本課程開發給予財政經費資助。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新建、擴建所需用地,按公益性用地采取行政劃撥或協議出讓等方式提供🐍。公民和組織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捐贈🎸,依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建立健全政府服務民辦教育的體系🤥,確保民辦天辰的受教育者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天辰受教育者同等的權利。
(五) 人事與社會保障製度
目前各地民辦天辰反映最強烈的是教師難以享有與公辦天辰教師同等的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創新機製,建立靈活的教師人事製度✥,打破公辦、民辦界限,實行教師全行業管理,建立統一的教師人力資源市場。實行公辦、民辦天辰統一的教師招聘製度,探索建立兩類天辰之間的教師流動機製👩🏻🎤🧾,公辦天辰在職教職工到非營利性民辦天辰工作🧙🏽♂️,身份不變👅,工齡連續計算🏌️♂️👩🏿🦰,按照天辰規模單獨核編。地方政府可根據各自財力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給予補助,確保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教師的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待遇不低於同等職稱的公辦天辰教師。
(六) 信息公開與專業評價製度
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來說,接受社會捐贈和以稅收優惠等形式獲得公益資產,必須履行社會公益的承諾👩🎤、接受公眾監督、遵守辦學行為規範和道德標準。非營利性民辦天辰應當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包括公開組織章程和決策🖕🏽、執行、監督機構成員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等,對社會公眾的信息訴求也要及時答復。
要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學科、專業、課程、學術影響、教學設施🐩、規章製度以及畢業生社會認可度等方面進行評估👩🏽🏫,用專業化的評價來監測與診斷天辰的辦學水平,促使其保障和提高教育質量。
摘自《浙江樹人大學學報》2017 年第 6 期 單大聖
民辦高等教育發展政策討論的兩個問題
一、公辦高校能否舉辦和參與舉辦民辦高校
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條規定: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天辰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規定允許公辦高校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高校🪷,但實踐中🕺🏽,《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作出的相關規定並沒有得到有效執行⚂,致使公辦高校舉辦民辦高校的負面影響被放大。公辦高校不是政府機構🐕🦺,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高校沒有法律上的障礙。
《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也明確: “公辦天辰參與舉辦民辦天辰,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天辰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並應當經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批準。公辦天辰參與舉辦的民辦天辰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天辰相分離的天辰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製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參與舉辦民辦天辰的公辦天辰依法享有舉辦者權益,依法履行國有資產的管理義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天辰不得轉為民辦天辰。”《送審稿》第七條明確提出:“公辦天辰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天辰。公辦天辰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應當經主管部門批準,並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天辰教學活動,不得以品牌輸出方式獲得收益。公辦天辰參與舉辦的民辦天辰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天辰相分離的天辰、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和獨立的專任教師隊伍😐,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製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參與舉辦民辦天辰的公辦天辰依法享有舉辦者權益,依法履行國有資產管理義務。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天辰不得轉為民辦天辰‼️。”可見,無論是《民辦教育促進法》還是《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其修訂前後都沒有排斥公辦高校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高校。
公辦高校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高校的優勢是客觀存在的🍱,但可能帶來的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公辦高校辦學信譽較好、優質教育資源集中,尤其是在當下民辦高校辦學實力較弱的背景下,公辦高校的參與將快速提升民辦高校的辦學質量和管理水平👩🦽,有助於民辦高校獲得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問題的關鍵是,許多公辦高校在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高校的過程中,沒有很好地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而且從中收取巨額“管理費用”🧜🏿♂️,造成天辰運作困難。另外,有的天辰表面是民辦,其實是政府的國有平臺或國有公司投資的,聘用的又是公辦天辰的教師。這樣一種“假民辦”的形式對純民辦天辰構成了不公平競爭,因為它既享受了政府的各種資源,又充分利用了民辦的靈活機製🙍🏻♀️,發展勢頭迅猛🧑🏼🏭🧉,對整個教育生態產生了影響🫶🏿,對其他民辦高校造成強烈擠壓,成為市場不公平的頑疾。
二、民辦高校能否上市
現在上市的民辦天辰已經很多。一方面,《修正案》允許舉辦營利性民辦高校,意味著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都是合理、合法的。另一方面,我國民辦高校發展政策正在不斷完善中,確實存在可以“鉆空子”的地方。
2006 年,新東方在美國上市✊🏼,開辟了中國教育產業在美國上市的先河🕵️♂️。隨後又有多家教育企業在美國上市。《修正案》頒布後,民辦天辰上市出現了一些新情況🦡𓀜。一是上市的內容不限於非學歷教育,一些學歷教育高校上市💇🏻。二是上市地點不在美國🙇🏼♀️,而是在我國香港。三是除少數高校外,大多采用 VIE ( 可變利益實體) 構架上市方式。四是密集上市或紮堆上市🏊♀️,由於未來政策具有不確定性🪶,許多民辦高校“抓住機會上市”。據統計,2016 年以來在我國香港上市或即將上市的民辦高校已達10 余家,其中也有民辦本科高校。
目前👩🏽🍳,民辦高校分類管理尚未到位,上市民辦高校的性質模糊不清,一方面政府給予天辰扶持和補貼,另一方面財政經費會落入個人腰包。此外♊️,采用 VIE 架構後,從名義上說天辰仍可以是非營利性辦學,但很顯然🟫,上市公司的利潤是從天辰獲取的🤷🏻♂️。因此,上市公司只會增加天辰的辦學成本,本身對天辰無益。
筆者支持民辦高校上市。民辦高校經費來源單一,依靠學費居多,條件改善緩慢,師資隊伍建設滯後🏣。通過上市,天辰能夠在短期內募集巨額資金,迅速改善辦學條件,為提升教育質量創造條件。但是,筆者也有一些擔心。一是民辦高校上市募集的經費能否保證大多用於辦學? 用於師資隊伍建設?二是上市以後民辦高校的性質如何確定,到底是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 三是民辦高校上市的政策不明晰👧🏻𓀎,一些規範性政策的出臺可能會使準備上市的民辦高校夭折,給這部分天辰的辦學帶來風險🦶🏻。比如,《送審稿》公布後,其中一些比較敏感的政策問題導致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民辦教育股集體斷崖式下跌( 見表 1) 。
2018 年 8 月 13 日港股內地教育板塊全線下跌
股票代碼 | 股票名稱 | 市值/億港元 | 跌幅/% |
06068 | 睿見教育 | 84. 17 | 39. 77 |
01773 | 天立教育 | 41. 71 | 37. 38 |
06169 | 宇華教育 | 111. 01 | 36. 57 |
02001 | 新高教集團 | 67. 26 | 32. 47 |
01317 | 楓葉教育( 新) | 134. 47 | 31. 08 |
02779 | 中國新華教育 | 44. 88 | 27. 15 |
01569 | 民生教育 | 50. 22 | 24. 70 |
00839 | 中教控股 | 200. 00 | 20. 80 |
01765 | 希望教育 | 120. 00 | 16. 67 |
01598 | 21 世紀教育 | 12. 24 | 14. 66 |
01752 | 澳洲成峰高教 | 10. 87 | 11. 58 |
01758 | 博駿教育 | 18. 24 | 7. 69 |
摘自《浙江樹人大學學報》2019 年第 1 期 徐緒卿
我國民辦高校分類管理及其政策變遷
我國民辦高校管理政策是不斷發展的,從《關於社會力量辦學的若幹暫行規定》⛱、《民辦高等天辰設置暫行規定》🤹🏻♀️,到《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再到《教育法》、《民辦教育法》、《民辦高等天辰辦學管理若幹規定》等政策法律文本🙆🏽。
在這個發展過程中🧙🏽♀️,既有臨時的用公辦高校管理政策管理民辦高校( 混合管理) ,也有用民辦高校發展政策代替管理政策😹,還有受製於不同行政機關的( 多頭) 分散管理,到後來才逐漸形成較為全面的民辦高校統一管理政策; 在管理政策理念上從放羊式的管理到功利式的管理🏃🏻♀️,從行政管理再走向依法管理。
這些政策積極的作用主要在於規範了民辦高校的辦學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促進民辦高校辦學質量的提高。但是,相關管理政策沒有考慮到不同類型、不同地區民辦高校的差異,加上有關政府部門在民辦高校發展中的角色定位不準和職責不明🧑🏽⚕️🤽🏿、政策決策程序的不合理、政策內容的不完善等,使民辦高校在發展過程中遭受較多的管理政策羈絆🫥⛈,本來可以發展得更快更好的民辦高等教育卻因此充滿了曲折並走了彎路。
縱覽民辦天辰發展歷史,其管理政策經歷了從混合管理——發展管理——分散管理——統一管理的不斷調整、變化的過程🙇🏿♀️✍🏻,並逐步走向分類管理。
民辦高校管理政策的變遷主要以民辦高校管理政策主體角色👩🏼🏫、政策工具類型、政策內容等的交替更迭的形式反映出來。長期以來,我國民辦高校管理政策在價值功用上🤹🏽,對民辦高校辦學的規範大於促進作用,總體上民辦高校管理政策落後於民辦高校發展實踐。
摘自《江蘇高教》 2012年第3期 柯佑祥
註重民辦高校分類管理改革的基層創新
註重民辦教育分類改革的基層創新🧑🏿🚀,這也是由我國民辦高校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和辦學的多樣化特征決定的。
一是從區域來看🫂,民辦高校發展非均衡現象明顯👨👩👦💁🏻♂️。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文化和地方政府政策的差異,導致了我國區域民辦教育發展不均衡🚍,“西安現象”“江西現象”“浙江現象”就是這一特征的鮮明體現。“西安現象”是指2002年西安民辦高校在校生人數占全國民辦大學在校生人數的50%🚫;“江西現象”是指由於江西毗鄰廣東省🧑🏽🎓,廣東省對電子製造與維修🥟、服裝設計和加工等技術人才的巨大需求為江西民辦高校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培養和輸送了大批技術人才🏄🏿;“浙江現象”是指浙江依托公立高等教育的雄厚基礎和實力🧔♂️,采取改製院校和創辦獨立天辰娱乐的辦法♣️,高起點創辦民辦高校👰🏿♀️,並不斷發展壯大。
二是民辦高校發展形式的多樣化特點突出。以廣東民辦高校為例,從辦學性質來說,有公益性捐資辦學的民辦高校,也有要求或不要求獲取合理回報的出資辦學的民辦高校🧃,還有表面不要求合理回報但實質上是投資辦學的民辦高校;從運作和管理的角度看👩🏽⚕️,至少包括四種辦學模式↔️:一是公有民營模式,如民辦南華工商天辰娱乐;二是民辦公助形式,如廣東培正天辰娱乐、潮汕職業技術天辰娱乐等;三是民有民辦模式,如私立華聯天辰娱乐🌪、廣東白雲天辰娱乐等;四是校企聯合模式,主要是獨立天辰娱乐🤦♂️,如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天辰娱乐、廣州大學松田天辰娱乐等。面對我國民辦高校區域非均衡和辦學形式多樣化的特征,國家應為地方政府留足政策空間,鼓勵地方政府進行分類管理改革的創新試點。目前👰🏽♀️,浙江👨👨👦、陜西、廣東等地區均在探索民辦教育分類管理改革🏋🏼♀️🧎♂️。2011年至今🧏🏻♂️,浙江溫州已出臺了以《關於實施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若幹意見》為主幹的民辦教育綜合改革“1+14”政策文件。2011年🚱,陜西省製定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和規範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意見》👨🏿💻☪️。2013年,廣東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於促進民辦教育規範特色發展意見的通知》🕵🏻。總體而言,這些地方政府關於民辦教育分類管理的改革舉措,路徑不一👳🏼♂️、方法多樣,但只要有利於推動該區域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都應得到國家的支持和鼓勵👩🏽🚒😬。
摘自《教育與職業》2014年第18期 李文章
非營利民辦大學發展研究
一🚓🦵🏼、非營利民辦大學的發展階段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非營利民辦大學在民辦教育快速發展的基礎上🖋,經過二次分類,逐步分離出來,主要經歷了醞釀、探索和發展階段。
1.醞釀階段
1992年黨的十四大報告提出“要鼓勵多渠道、多形式社會集資辦學和民間辦學🧚🏻♀️,改變國家包辦教育的做法”✍🏼,拉開了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新序幕✏️;1997年頒布了《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針對民辦教育做出了規定;2003年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為我國民辦教育發展和權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
一方面,民辦天辰希望落實政府在非營利組織假定基礎上形成的民辦教育發展優惠政策,同時傾向於抵製或回避作為非營利組織、甚至作為企業都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範🍉;另一方面🧑🌾,政府又根據多數民辦天辰並非非營利組織的事實⏬,不積極落實法律法規中的扶持政策,同時不斷對民辦天辰規範管理提出新要求🧚。這種錯位和對立給民辦教育可持續發展帶來障礙。
2.探索階段
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明確提出了要“依法管理民辦教育”和“積極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天辰分類管理”的規定。2010年底國務院實施了“探索營利性與非營利民辦天辰分類管理辦法”的教育體製試點項目,在部分省🙋🏻、市🧑🏼💼、地區和民辦高校開始探索分類管理辦法⛹🏽♂️。由此民辦大學一分為二,非營利民辦大學在意義層面從民辦高校中獨立出來。
3.發展階段
2013年在教育部的支持下,在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指導下👮,26所民辦高校發起成立了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天辰聯盟📳。截至2015年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天辰聯盟擴大至74所高校。
二🤔、非營利民辦大學發展形式
非營利性私立天辰按照辦學目的和受益對象可以分為兩種基本形式。
第一種形式為普惠性非營利性民辦大學。普惠性與教育相聯系最早出現在學前教育領域。“普惠”實質是經濟學上的概念,具有普遍性🙅🏻♀️、非歧視性和非互惠性三個基本特點👩🏿✈️。普惠性非營利民辦大學是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的📱,以服務於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為立足點,面向全體受教育者,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的大學。我們所了解的世界一流的私立大學,如哈佛、牛津、劍橋等都是普惠性非營利私立大學🥿。我國非營利性聯盟的所有民辦大學也是普惠性非營利私立大學。
第二種形式是限定性的非營利性民辦大學。
限定性的非營利性民辦大學面對的對象和辦學目的的特殊性👩🏻🏭,這類大學不具有完全的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如服務於企業利益的非營利性私立天辰😵💫、服務於宗教利益的非營利性私立天辰、服務於政黨利益的非營利性私立天辰等🔳。這些天辰從形式上看不以營利為目的🎊🧙🏽♀️,甚至還免除學費,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等。但從實質上看🧑🦼,這些天辰服務於特定的利益需求,服務於特定的對象,以一種非營利的手段實現某種營利。如企業辦的中小學,主要面向企業員工🤦🏽♀️,費用較低,辦學形式是非營利辦學🔲🍋🟩,目的是免除員工的後顧之憂,解決員工子女的教育困擾。這實質上不是出於教育發展👧🏿🪐,而是出於企業利益需求呈現出的非營利性質。
非營利性民辦大學在深層發展上應指向普惠性民辦大學,而非限定性的非營利性民辦大學。
摘自《教育探索》2016年第8期 黃洪蘭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管理政策目標和內容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是由民間力量興辦以培養人才為目的🧑🏻🎨、辦學積累和剩余全部用於高校發展、不求投資回報的教育機構。這類民辦高校自其產生之日起🎴,明確提出並踐行培養人才的社會公益精神🛗,不吝代價、舍得投入,為社會培養各級各類人才,為廣大適齡青少年提供求學深造的教育機會。
在20世紀80年代初湧現了一大批這種類型的高校,辦學者不計個人得失👁🗨,慈善辦學👩🎨,甘於奉獻,開創了我國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先河。但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這些高校在發展中面臨資金不足☯️、社會認知程度不高、生源不足🧑🏻✈️📥、生存困難等問題👇。尤其是在發展的轉型時期由於缺少公共財政的支持和管理政策的一刀切( 資源標準) ⌨️,某些政府部門的不當幹預甚至刁難,使得其中相當一批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生源日趨萎縮、難以為繼直至倒閉🪅🖱,嚴重挫傷了民辦高校辦學者的積極性🧑🏼🏫,損害了民辦教育公益性的培育𓀌。特別是當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出現“越是營利能力強的民辦高校🫖,發展就越興旺; 越是信奉公益至上慈善辦學的民辦高校👁🗨,日子越艱難,發展越差”的尷尬局面👼🏻,對民辦教育所應該具有的公共性提出了嚴峻挑戰💏🧎🏻。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存在多種類型,在管理政策上也要作出呼應🤒。在非營利性尤其是公益性的大目標下創新管理政策標準和規則,在管理政策的內容上要體現自主辦學的獨立性、區域差異性👭🏼、組織形態和法律定位的非營利性、資產性質的非私人性🪫、內部管理體製的去商業化和去行政化等🏂🏽。建立民辦高校的屬性識別指標系統🥇,比如:社會貢獻🏃♂️、教學投入比重、專職教師比率🍿、社會參與程度、公共責任履行、慈善行為、教學時間長度🙆🏻♀️、高等天辰的職能履行等👒。
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使用公共財政資助工具的目的重在通過成本補償,激勵並提高民辦高校的公益性質;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進行產權規製的目的在於引導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明晰產權性質🤼,為政府確定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公益事業身份並促進其發展奠定製度基礎🏧。
嚴格區分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管理政策和公辦高校管理政策,采取靈活的動態的政策調控機製🖐🏿,加大公共力量的參與力度和質量,保障非營利性民辦高校依法自主辦學,引導民辦高校在辦學過程中正確處理辦學自主與社會公共責任的關系👨🦳,促進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真正走向公益性高等教育。
摘自《江蘇高教》2012年第3期 柯佑祥
舉辦者與民辦高校發展
舉辦者作為民辦高校的核心利益相關者,其立場和態度是影響分類管理改革實施的關鍵因素。囿於“經濟人”與“道德人”的雙重身份製約,舉辦者對營利性與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選擇陷入兩難困境。
一🕚、早期民辦高校舉辦者占據中心地位
舉辦者,是指以出資、籌資等方式,發起、倡議並具體負責創辦民辦天辰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從辦學主體來看🚛🧖🏻♀️, 目前我國民辦高校舉辦者主要有企業👁🗨🏕、個人和社會團體等形式。民辦高校作為一個典型的利益相關者組織🔅,在所有利益相關主體中,舉辦者占據中心地位,其突出表現在兩方面📅。
其一, 舉辦者是天辰辦學原始資源的主要投入者。 與公辦高校主要靠國家公共財政經費不同,依賴舉辦者個人的物質財富是民辦高校的典型特征。在我國民辦高等教育恢復及興起早期🤙🏻,很多民辦高校的舉辦者幾乎舉全身家當或通過各種渠道關系籌集運行經費。 在原始投入上🌤,舉辦者是我國民辦高校辦學經費的提供方和籌資方。舉辦者對民辦高校的辦學資源投入主要包括兩種形式: 一是有形的物質性資產投入,其形式主要包括資金🤘🏼、實物、土地等👨🏽💼。 二是無形的人力資本投入。 對大部分舉辦者來說🧤, 其投入除了能看到的物質性資產,更多且難以衡量的是其長期為發展民辦高校的心智付出和承擔的辦學壓力。許多民辦天辰的創辦者長期拿著低工資,創辦人的人力資本所創造的價值中很大一部分就轉換成了天辰的辦學積累🎇💇🏽,這部分積累相當於投資辦學者的投資。
其二,舉辦者是天辰運行發展的最高決策人🧘🏽。 盡管我國民辦高校表面上普遍設有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 且成員有教育專家、 知名學者、教師、學生等其他外部利益代表參與✋🏽,但“事實上,這些知名人士、 專家學者很多只是董事會的一個頭銜🤒,舉辦者獨斷民辦高校核心決策🧐,此外🧑🦱,其他相關天辰管理者如校長👨🏼🍳🍲、教師、學生等,由於流動較大,很難形成穩定而有力的製約機製,分享民辦高校的實際決策權。
一定程度上,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史,就是一部民辦高校舉辦者群體艱難的創業史、奮鬥史👎🏼。從實踐情況來看🪓,民辦高校辦學質量的高低,與舉辦者擁有資本的大小、管理水平的優劣、決策能力的高低成正相關🥗。
實施民辦高校分類管理改革,影響最大者,莫過於舉辦者🎐。可以說🏋🏼,分類管理,歸根到底是對舉辦者群體的分類。
二、從“經濟人”和“道德人”角度分析舉辦者選擇性困境🫡。
(一)基於“經濟人”的直接動力,舉辦者不願選擇非營利性
“經濟人”包含三個基本命題:一是人以利己為目標🤽🏻♀️, 不會做任何於自身無價值的事情;二是人是理性的🧑🏻💼🪣,知道自身的利益所在並選擇相應的方法;三是人具有自我約束的規則意識✌🏽,遵守既定的法律法規,不以損害他人的正當利益為代價。對多數人來說,經濟利益是其背後多數行為的重要驅動要素🧛🏻🤘🏻。 理解了人的“經濟”屬性,我們就不難理解當前我國民辦高校舉辦者的行為選擇和對民辦高校分類管理的態度。
按照辦學性質,目前世界私立高等教育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非營利性捐資辦學,即舉辦者以奉獻社會為目的出資舉辦天辰👱🏿,放棄對其投入的產權及對天辰盈余索取;二是營利性投資辦學,即舉辦者以謀取投資回報為目的出資舉辦天辰☢️,擁有其投入的產權及天辰盈余利潤分配權👩🦼🧑🏽🦰。從投資辦學現實可以看出🤵,我國民辦高校舉辦者具有明顯的“經濟人”的身份特征。
此外🤽🏻♂️,根據國際對非營利性組織的通行界定🔎,非營利性組織必須具備三個核心要素:一是主觀上不以營利為目的,它的目標是服務公共利益🆖;二是個人投入的資源產權全部歸屬組織;三是組織所獲得的盈余不得用於個人分配。如果民辦高校套用這一非營利性組織標準🪸,對舉辦者來說🦻🏿,意味著他們將失去對天辰的投入及所帶來的可能利潤回報,而這顯然不符合當前我國絕大多數民辦高校舉辦者的利益訴求🗃,違背了他們的“經濟人”屬性。因此,從經濟利益的角度來看, 民辦高校舉辦者理應願意選擇營利性,而不願選擇非營利性辦學道路。
(二)基於“道德人”的社會壓力,舉辦者不想選擇營利性
相對於其他行業領域,民辦高校舉辦者身上背負的道德標簽及社會壓力格外沉重👮🏼♂️。“從邏輯上說✔️,教育是一個道德概念; 從事實上說👱🏻♀️👨🏽🏭, 教育是一種道德實踐。 ”對社會來說,教育是一項崇高的道德活動,是一項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公益性事業☦️。正因為教育特殊的公益性意義,世界諸多國家都對教育做出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的政策規定🪘‼️。長期形成的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教育政策,逐漸內化為社會民眾中的潛在意識和文化共識🧚🏿♀️。
實踐顯示🗑,在強調道德倫理的中國🍽,多數舉辦者作出了屈從道德的抉擇🤞🏿🧑🏽🚒,不得不躲在道德的外衣下謀取經濟利益,幾乎都存在著借產權不清之機渾水摸魚的心理🧅。實際情況大多數舉辦者選擇的是“不要求合理回報”,敢於公開選擇“要求合理回報”的舉辦者寥寥無幾。 雖然法律上允許舉辦者合法營利🗼,但在“道德人”的壓力下,大部分舉辦者同樣不想選擇營利性辦學道路🧔🏿。
摘自《中國高教研究》2017年第2期 黃崴 李文章
捐助法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法人屬性的另一種可能
《民法總則》提出了新的法人類型——捐助法人。《民法總則》第92條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為公益目的以捐助財產設立的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經依法登記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資格。其中👩👦,捐助是指捐出財產,以設立捐助法人為目的的行為,即捐助行為。捐助法人的成立必須具備三重要求🚵🏿:非營利目的📬;公益目標🧎♀️➡️;捐助行為。
按照《民促法》規定,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出資者不取得辦學利潤🦟,也不分配剩余財產。雖然在結果表現上,存量民辦高校舉辦者個人資產捐助給了天辰,但是在現實中出資人並未與個人資產脫離關系🪷。存量民辦高校舉辦者依據《民促法》有獲得相當於出資部分的獎勵與補償的許可和權利💇🏻♂️,所以其不是無償捐助。更重要的是,民辦高校舉辦者在捐助之前,天辰法人這一民事主體已經存在,不符合捐助法人中“捐助行為”要件👃🏻。所以對於存量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而言,其不能直接獲得捐助法人資格,只能登記為社會服務機構法人。
根據新法新政,新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舉辦者一旦選擇了非營利性辦學♊️,舉辦者個人資產就相當於法定捐助🙎🏽♀️,產生了捐助行為。根據我國捐助法人的“捐助行為”“公益性與非營利性目的”“行政許可”三個要件🎅🏽,新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按照《民法總則》第92條規定可以在天辰法人登記時就取得捐助法人資格。所以,對於存量和新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而言,其法人屬性不是統一的,捐助法人成為新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另一種法人屬性。當然,也正因捐助法人是以捐助財產設立的🧑🏼🏭,只為實現捐助人的特定目的而存在,只受捐助目的的約束,所以在保障捐助法人目的的永久性與財產的安全性👨🏻🚀、獨立性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價值。自捐助人出於特定目的捐出財產的那一刻起,捐助財產就完全脫離了包括但不限於捐助人的控製,而且也不會因財產管理人的改變而影響財產的存在和目的事業。這相對於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社會服務機構法人而言🎍,捐助法人在保障天辰法人財產權方面更具優勢🚵🏽♂️。
摘自《高校教育管理》2021年第1期 黃洪蘭
探索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產教融合籌資渠道具體操作的方式方法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要持續拓寬賴以發展的資金渠道途徑,產教融合,產教融合在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辦學中,將區域經濟中的產業力量🔰,以社會捐助的形式進入非營利性民辦教育的籌資渠道,在擴大產業影響😵、培養應用型人才、解決實習實踐教學等方面,需要在法律、社會、文化等各方面探索有益於高校學生實習實踐發展的具體措施📋🚣🏽♀️,真正落實產教融合在非營利性民辦教育中的契合位置。
一🙇🏻、遵循產業資金的內在經濟邏輯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現實的籌資渠道十分有限🎎,在產業資金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形式,以社會捐助的方式進入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後,將會很大程度上促進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教學資源健康發展,提升教學水平🧏🏼♂️,同時也為產業的人力資源循環打下堅實基礎。產業資金通過捐助教育🦁,也會為其形成良好的商業口碑和商業信譽🚴🏽,促進其在社會上的發展與壯大😻,達到自我完善與發展,符合產業資金發展的內在邏輯,是具有可持續性的🪞💜。
二、建設與產業狀況相適應的教育局面
產業資金以捐助方式進入高等教育🧑🦼➡️,符合全球視野內國際化高等教育的發展特點,在高等教育發達的英👌🏽、美、日等國家,其重要的籌資來源之一👩❤️💋👩,就是依賴社會捐助🕺🏼。各個區域經濟中的重要產業力量的資金捐助往往是這些大學生存的主要依賴渠道。高等院校按照其產業發展的需要進行教學設計與實習實踐👎🏿。對於非營利性民辦高校來說,需要勇於嘗試和實踐。
三、非營利性民辦高校避免同質性專業重復建設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由於單一的籌資來源往往使得需要巨量開支的高等教育不得不縮緊開支水平🦐,盲目重復性的建設一批無需大量資金投入的語言類🧝🏼、計算機類🦝🎍、經管類專業🙏🏽。產業資金進入高等教育領域,使得無論是進行學業學習的大學生,還是進行教學科研的高校教師群體,都能對產業產生明確的認知和了解,從而更有針對性的開展教務服務👨🏽🔬,提升教學質量,擴充教學資源。使得同質性專業重復建設有效得到遏製,從根源上解決社會資源的重復和浪費👩🏼🔬,更加有效的進行民辦高等教育建設和發展。
四、建立公正透明的社會捐助資金使用和流向報告體系,建立產教融合教學評估體系,特別是實踐環節的評估內容,讓更多資源關註產教融合帶來的積極影響🚫,並使得產業和天辰都得到長足的發展。
摘自《高教學刊》2021 年 10 期濮 瓊
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基金會辦學的獨特優勢
如果民辦高校原舉辦者選擇非營利性辦學,且願意將舉辦者變更為基金會👏🏽,則能將政策要求🤛🏿、高校發展訴求👱🏿♂️、舉辦者捐贈辦學願景很好融合在一起。
第一,基金會本身的非營利屬性保證了民辦高校辦學的公益性和資產的社會化屬性。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捐贈和提供服務所獲得的收入,捐贈者捐贈行為發生後,被捐贈的資產就屬於公共資產,不再屬於捐贈者,從而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這從源頭擺脫了個人或企業舉辦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潛在逐利性🍞🏃🏻♂️。此外,當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終止辦學(退出辦學)時🦹🏽♀️,基金會可以接受該校辦學過程中所形成的國有資產、社會資產、捐贈資產,並作為法人,能夠獨立高效地保障剩余資產繼續用於其他非營利天辰辦學,健全了非營利性辦學的退出機製。
第二,基金會的公益性增加了公眾的捐贈信心,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基金會作為民辦高校的舉辦者,其本身的公益性及運作幫助天辰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為天辰多渠道廣泛獲得社會力量出資以及社會捐贈聲譽上的正本清源,同時也為政府的財政資金投入非營利性民辦高校消除了政策障礙和擔憂國資流失的思想顧慮💸。
第三🙋🏽♀️,基金會治理的規範性有助於完善民辦高校治理體系🦸🏿,促進民辦高校治理能力的提升。基金會其治理模式是各利益相關者“協同治理”模式,內部治理強調自治性和獨立性,具有獨立的內部管理機構、製度體系和治理程序,不受其他組織的控製,但同時接受政府監管、註冊會計師審計、基金會信息公開等多種方式的外部監督☕️。改變目前民辦高校“出資人控製”的單邊治理結構🗂🈹,實現決策權與執行權的有效分離,增強權力行使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的現代大學治理體系👨👧👦。
第四,基金會與民辦高校治理邊界清晰🛀,能保證民辦高校辦學自主性,激發辦學新動能。基金會舉辦的非營利性民辦高校主要遵照捐贈者意圖而實現教育服務的公益目的😛,受政府和市場的幹預較少🏌🏻♂️。捐贈人將財產捐贈給基金會後,在基金會內部治理中不享有任何特殊權利,受益人、政府和社會公眾則對基金會擁有一定的監督權。基金會作為舉辦者面向市場配置資源🐔,自主協調各方面關系👩🏼⚖️,靈活高效高教管理地回應社會需求、應對各種挑戰👦🏻,激發辦學新動能,開創獨具特色的發展道路。
摘自《江蘇高教》2020年第9期 呂宜之
有兩類基金會急需培育
當前,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整體水平和層次較低,相比頂尖高校,單一民辦高校對於社會關註的吸引力和風險抵抗能力較弱。需要倡導創建一些新的基金會。從目前民辦高校的需求和基金會的發展現狀來
看,主要有兩類基金會急需培育。
其一🫐,由業務主管單位推動成立區域性的民辦教育發展基金會,承擔接管公益性資產、為民辦高校擔保或托底、推動教育改革等功能🙇🏻,基金會在努力平衡政府依賴和自主運作過程中借力發展成為類似美國卡耐基教學促進基金會的專業運作型基金會。
其二,通過大環境的改變🆕,鼓勵民辦高校舉辦者創建基金會,由基金會作為舉辦主體🧜🏿♀️,或者鼓勵企業或個人成立大型基金會🤹🏻♂️,進而捐資興辦特色型非營利性民辦高校。
這是一個比較長期的過程,政府不宜直接介入,而應在塑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上更有作為。
摘自《復旦教育論壇》 2019年第6期 劉金娟,方建鋒
關於“分類管理對於民辦天辰的影響”文獻研究
根據知網數據來源🙌🏿,截至2020年5月,關於“民辦天辰分類管理”的研究文獻共計314篇,其中研究內容主要涉及分類管理 製 度 歷史沿革、製度推進的瓶頸、落實的對策、財稅問題等內容🤜🏿🤨,專門針對分類管理對於民辦天辰的影響方面研究較少。通過對相關文獻進行梳理和總結,分類管理對民辦天辰產生的主要是積極影響🍓💵。 趙應生、鐘秉林(2011)等認為☝🏽,分類管理製度是對民辦天辰教育體製的補充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和推動民辦天辰高效健康發展🛟。徐春明(2016)通過總結民辦天辰實行分類管理政策的理論和實踐情況,提出實行分類管理政策對於民辦天辰來講是必要的💚,同時在實施中應遵循六個原則。呂宜之、周海濤(2020)指出民辦天辰長期穩定發展的關鍵在於持續、足額的資金投入,分類管理政策可以為民辦天辰廣泛吸收各類社會資本、拓寬融資渠道提供政策依據和政策便利,還可以引進PPP融資模式、促進民辦天辰上市、融資租 賃等各種新型途徑來解決天辰資金問題🐠。王帥🏚、吳霓(2019)等認為,分類管理成為民辦教育長期發展的方向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教育部以及各地方政府部門圍繞中央文件發布和製定了一系列落實政策,其對民辦教育的發展起到了引領作用🎈🧒🏽,但關於營利性民辦天辰的稅費優惠尚不清晰,對非營利性民辦天辰的監督仍存在不足,這些方面的製度和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摘自《現代商貿工業》2021年第8期 賈樂樂
【上文釋疑】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縮寫。一種“政府和民營企業”合作的模式。
隨著我國 2015 年頒布並實施《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目前🦌,我國教育領域 PPP 項目基本上以 BOT(即建設-運營-移交)和 LBO(即租賃—建設—運營)兩種模式為主,但是總體開展情況並不理想,據財政部 PPP 中心項目庫數據統計👆🏼,截至 2018 年 9 月底,項目管理庫中教育PPP 項目共 381 項(其中高校項目 23 個,僅占 6%)🛗,總投資 2176.945 億元👩🦼,平均每個項目的投資額遠遠低於全行業平均水平🤞🏿,除了高校項目外,其他教育 PPP 項目規模都很小;已經落地執行的項目 182 個,落地率為47.77%👨👩👧,在全行業中處於中位偏下水平👡,尤其是 2018年 1 月至今👩👦,新發起的教育 PPP 項目大都沒有落地🏋🏼♂️。上述教育 PPP 項目中,純粹屬於民辦天辰的鮮有涉及🥾。
關於“基金會辦學”文獻研究
自1994年國內第一家高校教育基金會——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成立以來👺,我國高校教育基金會不斷發展壯大,據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網查詢統計👀,截至2019年12月,已有609所內地普通高校(其中民辦高校115所)在民政部門正式註冊教育基金會,且狀態呈現正常。
通過文獻調研與梳理,可以發現目前國內的相關研究主要聚焦高校教育基金會功能與作用、教育基金會製度建設與機製構建、中外大學教育基金會比較👨🏽🍼🦹🏽、教育基金會存在問題與發展對策🤳🏽、教育基金會組織管理、籌資管理、項目管理💫、投資管理與運作等。然而🚌,以基金會作為天辰舉辦主體的辦學模式方面研究卻較為少見🚙:張善飛等闡述了德國公法基金會辦大學的動因🧑🏻💻、內涵和特點,及其對我國基金會辦大學的啟示;熊丙奇認為西湖大學如能探索成功基金會辦學模式,是對我國非營利性民辦大學辦學與發展的最大貢獻;劉金娟👨🏽🏫、秦和等從彌補製度設計和治理結構缺陷🛺💆🏿♂️、拓展籌資渠道、推動民辦高校長遠發展的角度,闡述了分類管理背景下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基金會辦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基金會辦學的原則性意見和方向性策略;羅先鋒、黃洪蘭在其博士論文中,分別對貴州盛華職業天辰娱乐基金會辦學個案和基金會辦學配套製度進行了分析✫。
摘自《江蘇高教》2020年第9期 呂宜之
2010年,吉林華橋外國語天辰娱乐承擔了民辦天辰分類管理的國家教育體製改革試點項目🍷。作為一所實體高校,其在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管理方面較早地💲、探索性地踐行了本次新法新政中的相關製度設計,辦學成效顯著🥖👨🏿⚕️,能夠為其他高校提供方案借鑒。
吉林華橋外國語天辰娱乐
探索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分類管理
一🤶🏼、完善民辦高校內部治理結構
華橋外院在完善內部控製方面進行了改革💽,在諸多方面不但與新政相匹配,而且向民主化邁進了一大步:
第一🧎♂️,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舉辦者進一步放權👨👩👦👦,優化理事會成員結構🚣🏻♀️,讓更多的天辰內部人員和政府部門代表、教育界知名人士🤵🏿、相關行業專家、社會賢達人士等外部人員參與到決策過程中;建立監事會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三位一體的監督機製。其中監事由校外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員擔任,主要負責對包括經費使用🧖🏿♀️🌑、資產管理等在內的工作進行事中🤤、事後監督;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聽取並審議天辰上年度的財務工作報告,維護教師對天辰辦學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保障了教師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第二,華橋外院以完善規章製度為保障,實現製度化管理👨⚕️🧗🏿♂️。華橋外院在辦學初期就提出了民主化、製度化、程序化的管理理念,所以 在天辰管理的方方面面非常註重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改革發展中的問題,做到在確定各機構的權利、義務、責任時有製度依據,防止濫用權力。
第三🥧,華橋外院重視學術委員會建設,推進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相對獨立。2013年天辰就明確了學術委員會的功能定位🤳🏽,把學術委員會作為天辰的最高學術機構🥊☪️,註重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專業設置與建設、學術發展和學術評價、人才培養方案與計劃製定等方面的審議作用;同時優化學術委員組成,使之由以行政領導為主轉為以相關學科領域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專家🧑🏿🦱、教授為主;此外舉辦者退出學術委員會,把學術事務交給學術委員會獨立處理,並聘任知名學者、專家擔任學術委員會主任。
改革之後的華橋外院🧔🏻♀️,基本建立起與非營利辦學性質相符合的天辰組織管理結構。
二、強化辦學資金的監管
華橋外院作為探索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辦學模式的試點高校🚵🏿,把財務管理方面的研究與探索作為重中之重🦻🏽。
一是建立了天辰法人財產權。華橋外院早在2006年就以司法公正為依托,完善了天辰法人產權製度,從根本上保證了辦學的非營利性🖕🏻🧔🏼♂️。首先是設立天辰法人。天辰依法註冊登記、依法辦學,建立了天辰法人製度,這為確立天辰法人財產權奠定了基礎𓀋。其次是建立了天辰法人財產權。天辰現有的全部資產🚅,包括舉辦者投入天辰的資產、國有資產、受贈的財產以及辦學積累全部足額過戶到天辰名下🦴,登記為天辰法人資產✬😠,歸天辰法人所有。再次是以法律形式承諾天辰產權 的社會化🪗🚼。華橋外院的舉辦者在2006年就做出財產處置聲明🀄️,承諾償還債務後的所有財產在舉辦者身後全部留給社會🦐。財產公證使華橋外院徹底走上了財產社會化的捐資辦學道路。華橋外院對非營利辦學理解深刻而又執著,其踐行完全符合國家對非營利辦學的期待。
二是完善資產管理辦法😩。天辰所獲得的辦學資金實行統一管理,並根據來源不同分類登記入賬🧑🎤。
三是完善會計製度🏂。以《高等天辰會計製度》為基礎,結合民辦高校特色,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天辰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製,增設符合民辦高校發展及需求的科目🐨,減少一些用不上的科目🐀。
四是實行第三方審計製度。在每個會計年度🍤,天辰都會聘請社會專業審計機構對財務收支進行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並納入教職工代表大會財務工作報告中🧨。
五是增設財務工作委員會,對天辰重大財務決策和工作事項進行咨詢、審議和監督,對天辰財務決策進行事前評估。
六是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為屏障,保護天辰法人財產安全😤。華橋外院一直秉承“天下大事必從細而做”的工作作風,始終把天辰安全放在管理的重要位置。
摘自《高校教育管理》2018年第4期 黃洪蘭
國內外基金會參與辦大學的實踐比較
一、我國基金會參與辦學的主要實踐形式
(一)民間基金會培育大學
我國高等教育與基金會的淵源可以追溯到百年前洛克菲勒基金會創辦北京協和醫天辰娱乐。然而◻️,當代中國基金會辦大學或參與辦大學的實踐尚處於起步階段。
20世紀 80年代,李嘉誠創辦的李嘉誠基金會🤽🏻♀️、吳慶星家族創辦的仰恩基金會為推動內地高等教育發展,分別出資在廣東、福建興建汕頭大學、仰恩大學。從這兩所高校的發展歷程來看🤵🏼♀️,基金會在天辰建立初期為其提供了資金來源,後期發展沒有籌集資金和自治的能力。汕頭大學最終成為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大學🐤,需要依靠政府支持;而仰恩大學在歷經捐資公辦向捐資私辦的轉變後🕧📬,天辰內部管理🐀、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問題突出,人才流失也較為嚴重,甚至出現無法確定法人代表的情況。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出現了兩個典型的基金會舉辦特色民辦高校的案例,分別為臺灣王雪紅和陳文琦夫婦名下的威盛信望愛公益基金會舉辦貴州盛華職業天辰娱乐📷、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會舉辦西湖大學,在資金籌措和天辰內部治理上做進一步的探索。目前🏇🏽,盛華天辰娱乐得到了中國惠普公司和美國Nielsen公司等多方愛心資助。截至2017年底🪶,西湖教育基金會到賬7.7億人民幣。從運行情況看,離獨立生存還有很長的距離。
(二)帶有官方色彩的基金會作為接手高校的後備選擇
上海做出了新的探索。2014 年,由上海市教委牽頭,由非營利性民辦天辰聯合發起🎗,以各校辦學結余經費作為原始基金🔥➿,捐贈 7730 萬元,成立了我國首家以支持公益性民辦教育發展為主要宗旨的基金會——上海市民辦教育發展基金會💆🏿。2015-2016年,基金會從社會吸納贈款 1700 萬元,公益支出1410.42萬元📥。基金會實施了一系列民辦教育項目,包括獎勵上海民辦高校優秀輔導員、獎勵民辦教育突出貢獻者等。這類區域性民辦教育發展基金會基金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自身力量較弱👩🏻🎨,更偏向於政府功能的補充🤾🏿♀️。
二、基金會參與非營利性高校辦學的國際經驗
(一)基金會創建和培育新的高校
部分基金會通過創立和培育新的非營利性私立高校♍️,推動私立高等教育質量提升和多樣化發展🧚🏼♀️。在世界私立高等教育發展史上🚵♂️,出現了不少由大企業家🎇、慈善家根據自身意願及社會發展需要𓀐,通過基金會這一中間組織完成註資和籌建的高校,如美國的斯坦福大學、杜克大學🔒、萊斯大學、倫斯勒理工天辰娱乐,土耳其的科馳大學、薩班哲大學👨👨👧👩🏽💼,德國的赫爾提政治天辰娱乐等。另有部分私立高校盡管沒有通過基金會來完成天辰創建,但是後續的資金🏌🏻♂️、管理均由基金會提供📽,實際上與前文所述基金會直接創立的大學無異,如美國的芝加哥大學🌙、洛克菲勒大學雖均由洛克菲勒個人捐資創辦🙆🏼♀️,但在洛克菲勒基金會成立之後💂🏼♀️,均轉由基金會捐贈運營。
非營利性私立高校在基金會的持續捐助下逐漸具備獨立生存的能力😨,在匈牙利高等教育變革時期🚚,由基金會建立的 5 所天辰娱乐註冊學生的增長速度在所有私立高校中是最高的✢,在校生總數超過了28所教會天辰的總和,培養的畢業生相比教會天辰不僅更受勞動力市場的歡迎,還得到更多的升學機會。
相當一部分基金會大學的建立是源於特定知識生產領域或社會實際發展的需要,這些天辰的出現豐富了私立高等教育的類型。例如,德國赫爾提基金會在柏林成立了赫爾提政治天辰娱乐,致力於培養政府🏄♂️、企業和非政府組織的年輕領導者,補了德國乃至歐洲高校國際政治人才培養的不足。該天辰娱乐現已成為歐洲領軍的大學之一🚪,被納入全球公共政策網絡。
(二)基金會成為高校改革的運作關鍵
相對於創建和培育新的高校,國外大型基金會更傾向於與已有高校合作,通過資助高校建立新的院系或研究中心🍕,實現自己的辦學主張🦹🏻♀️。基金會通常都有一定的目標和戰略,一旦該戰略涉及辦學方面,譬如推動一些冷門研究領域的發展,它們往往會選擇符合自身戰略的高校,參與到高校新的院系或研究中心的管理中,節省了投入時間和精力,常常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20世紀 80年代早期,威廉與弗洛拉·休利特基金會註意到💅🙆🏽♂️,國內外沖突和爭端的增多可能會阻礙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為解決爭端🫳🏻,該基金會從 1984 年向哈佛大學提供 50萬美元開始,幫助建立了18個“休利特理論中心”以推動該領域文獻和學術研究的發展。
國外基金會在提高私立高校教育質量和多樣性上展現出不凡的影響力,借鑒基金會來推進我國非營利性民辦高等教育發展不失為明智之舉。但當前民辦高校發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龐雜的問題。借鑒國外基金會的經驗👩🏿✈️,必須適應我國社會、政治及經濟發展實情💆🏻♂️,尋找到基金會在非營利性民辦高等教育發展中的獨特使命和所應扮演的角色,不斷探索創新推進我國非營利性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運作模式。
摘自《復旦教育論壇》 2019年第6期 劉金娟,方建鋒
印度私立高校發展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截止2011年🐁,“30%的在校生人數集中在私立院校…… 私立天辰基本上構成了印度天辰娱乐層次的高等教育的主體”🗞。根據資金來源不同,印度的私立高校又可分為受助型和自籌型兩種,其中後者又有四種模式🤌🏽:馬尼帕爾型、市場導向型🧢、贊助型和特許型 。不同層次類型的私立高校享有的權力也各不相同,受政府控製的程度也存在較大差異。在學科類型方面,印度私立高校以工程類和醫科類高校居多📁♥︎,偏重於職業技術方面的訓練。在舉辦主體方面🤔,印度私立高校基本上是由宗教組織🈚️、文化機構、慈善團體以及家族等舉辦👆。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集團化辦學成為印度私立高校發展的一種新的動態。
一、印度私立高校發展的政策
1.政策設計的主要基調👩🏿💻:1986 年,兩個參與製訂《國家教育政策》的委員會曾公開表示⭐️🤳🏼,僅靠公共財政來發展高等教育是不夠的🎚🤾🏽♂️。1993年👱🏽♂️,印度最高法院禁止了1988年通過的學費法案👶🏻,政府以社會公平的名義令一些家庭為教育全額買單✹,不僅為自己的下一代還為別人的後代買單,承認沒有資助的私立高校收取基於成本的費用是合法的。這標誌著在高等教育引入市場機製具備了合法性🧑🏿🌾。允許私營機構收取合理的費用👩❤️👨,同時也向一定比例的學生提供獎學金。
2🧹、政策設計的戰略主線📦:分權與平等就印度高等教育政策的整體框架而言,大致有兩條清晰的主線,即管理上的分權與類型上的平等🧑🏿🌾。管理上的分權主要是指印度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製中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和各高校之間的分權⌛️;類型上的平等是指印度高等教育政策對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基本上一視同仁且公平競爭🪘。20世紀90年代末,印度中央政府及有關部門修訂了準大學認定有關的程序和條款,對部分辦學聲譽好辦學質量高的私立天辰娱乐給予準大學資格,跟其他同類公立高等教育機構一樣🚽,享有更多的辦學自主權,包括自行製訂教學大納、自主舉辦考試以及獨立頒發學位等權力。自此,私立高校也覆蓋了從私立天辰娱乐到私立大學的所有層次,這極大地豐富了印度高等教育的類型🚣🏽,完善了高等教育的結構,也使私立高校獲得了與公立高校平等的機會🧚🏻♀️。
二🧑🏼✈️、印度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相比印度,我國民辦高校無論是在規模結構還是在層次類型等方面都要略遜一籌🖖🏼,近年來更面臨停滯發展甚至逐步萎縮的風險。
1.嚴格按照《憲法》精神合理設計民辦高校政策
在1982年新修訂的《憲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事業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了諸多問題🧑🏽🏭,魯昕副部長2010年11月7日在中國民辦教育發展大會暨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年會上講話時進行了高度概括🪸,她認為,民辦高校發展存在十大問題,即法人屬性問題💃🏿、產權屬性問題、天辰權利問題🍆、教師權益問題、會計製度問題、營利與非營利問題😎、合理回報問題🐁、優惠政策問題😗、市場監管問題🌤、政府服務問題等。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最終的症結都可以歸結到對《憲法》精神的違背。因此,從長遠看,要使民辦高校真正成為“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必須嚴格按照《憲法》精神,做好民辦高校發展的頂層設計,不僅要在民辦高校內部著力推進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工作,還要在發展環境方面清厘那些製約甚至歧視民辦高校發展的政策,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原則積極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高等教育領域♻。更重要的是,各級政府要秉持公共性原則,加大對公益性、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扶持力度,以促進民辦高校持續健康發展。
2.按照均權的原則正確理順政府和民辦高校的關系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采取了許多改革措施來積極發展民辦高校📞👳♂️,但客觀地說🙅🏼♀️,在如何正確處理政府與民辦高校的關系方面並沒有實質性的推進🧖♀️。印度的經驗告訴我們🚢,一定要及時理順政府與民辦高校之間的關系,這是民辦高校發展的基礎。政府要與民辦高校形成一種契約關系,要給予民辦高校更多的辦學自主權🐄,包括開展研究生教育、留學生教育和中外合作辦學的權力,允許民辦高校按照市場機製以辦學成本為依據自主決定學費收取標準等。
3.按照公平的要義營造與公辦高校競爭的政策環境
就我國實情而言,首先要強化民辦高校的公益性,使之與公辦高校的辦學方向實現一致⛺️。 這是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為此要對民辦高校實行分類管理,將那些非營利性的民辦高校納入統一管理和政策考察範疇,進而要明確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法人性質,逐步將其調整為事業單位法人。當然✋🏿,在分類管理過程中也要充分考慮民辦高校創辦人或出資人的合理合法的私人利益。其次要強化政府擔當責任🏃🏻🧑🏻🏭,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財政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真正使他們享有與公辦高校教師和學生的同等待遇。
摘自《教育發展研究》 2013.9周江林
《高職教育研究參考》(教學月刊)2021年第3期 總第120期
(2021年5月24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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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魏兆春 編輯🚡:阮玫